11月15日,《中共中央關於全辦公室出租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文播發,其中提到“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目前儘管北京勞教系統尚沒有就此作出相關表態,但是有關專家認為勞教部門向矯正教育部門過渡是大勢所趨。
  社區矯正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辦公室出租願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並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國際上,刑罰制度已經從以監禁刑為主的階段進入了以非監禁刑為主的階段。社區矯網站優化正就是這樣一種刑罰方式的探索和實踐。這是2003年,原司法部長張福森通過媒體做出的解釋。
  記者觀察
  勞教裝潢走了 後續法規需跟上
  北京相關部門:尚不清巴里島楚職能變化
  目前浙江、山東、甘肅等部分省市的勞教局已掛牌“戒毒局”,北京目前尚未有明確措施出台,但是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勞教局可能與司法局所屬社區矯正部門合併,共同成立類似“社區矯正教育管理局”,但此說法也未有權威部門予以證實。
  據一位業內人士透露,中央政法委曾就勞教制度取消後相關部門的職能變化進行過調研,但還沒有給出結果。有消息說,勞教制度廢除後,勞教所工作人員可以進行分流,有的可以去充實監獄管理的力量,有的也可以去指導、協助社區和公益組織管理社區矯正人員。司法局和勞教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勞教制度的取消因涉及到政法系統的整體改革,所以不會在取消決定下發後很快能落實到位,目前他們尚不清楚將來的職能變化。
  勞教廢除以後後續法律需跟上
  “重要的不是廢止勞動教養制度”,而是如何安置曾經適用於勞教的人員。”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事訴訟法學教授洪道德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說,雖然廢止勞教制度贏得“滿堂彩”,但是國家後續的法律法規一定要跟上,要對前勞教對象進行合理的分解,這樣才能做到有始有終。
  “一些勞教人員的行為‘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把他們納入到刑法當中顯得過重,納入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又顯得太輕。”洪教授介紹說,如果把這些人員納入到刑法的範圍內,就成為犯罪人員,而廢止勞教本意是為勞教人員爭取權利。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單一違法行為最高拘留期限是15天,對他們而言又太輕。一旦大幅度延長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懲罰期限,豈不是讓勞教“複活”。
  洪道德認為,無論如何安排這一批人,都必須走正常的司法和訴訟程序。此外,對於懲罰期限上也要有相應的規定,給予他們一定的權利。改造內容要有一定的彈性,可以採取社區矯正形式。
  司法部:進一步做好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
  本月15日,司法部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傳達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吳愛英在會上要求“要認真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各項工作,切實做好監獄、戒毒工作,進一步做好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大力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努力為全面深化改革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開展社區矯正,是我國司法體制改革和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2003年,司法部確定北京為首批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試點地區。截至今年上半年,北京市累計接收社區矯正人員41732人,解除矯正36352人。
  勞教部門向矯正教育部門過渡是趨勢
  勞教制度廢止後,以前適用勞教處理的違法行為有可能被納入社區矯正的範疇嗎?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系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教研室主任郭偉和表示,有這種可能,但是否納入還需經過法律程序。“根據國外成熟的做法,需要對當事人進行專業評估,評估其犯罪的危害程度和再犯罪的風險性,提供有針對性的矯正措施。”
  勞教部門是否正在向矯正教育部門過渡、完成職能上的轉化?
  對此,郭偉和認為,“這是一種趨勢,不管是監獄內的監禁矯正還是社區開放性矯正,都更加強調社會支持和社會服務,向專業化的幫教方向發展。”
  文/本報記者 劉曉玲 桂田田 楊琳
  攝影/本報記者 鬱驍 製圖/巨琳
  記者調查
  社區矯正 配套政策要支持
  北京是最早開始試點社區矯正制度的城市,今年整整10個年頭。社區矯正在本市走過的這10年裡,有哪些經驗還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日前,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社區矯正 多個部門參與監管教育
  根據2012年發佈的《北京市社區矯正實施細則》,社區矯正適用於四類人員,分別是被判處管制的罪犯、被宣告緩刑的罪犯、被裁定假釋的罪犯以及被決定、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
  在社區矯正工作的實施中,涉及多個政府相關部門。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指導管理、組織實施工作。監獄管理機關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予以批准。人民法院對符合條件的被告人、罪犯作出判決、裁定或決定。人民檢察院則監督其各執法環節。
  此外,由區縣司法局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助,司法所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另抽調監獄勞教人民警察、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在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下參與工作。
  在這期間,居委會、社區民警、家庭成員或監護人等將起著協助司法行政機關的作用。
  倘若社區矯正人員做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人民法院禁止令,或是重新犯罪等行為,由公安機關予以相應處罰。
  分級管理 級別越高管理越嚴
  東城區司法局建國門司法所是北京第一批進行社區矯正工作的單位之一。從2003年開始,建國門司法所至今已經有10年社區矯正工作的歷史。
  建國門司法所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社區矯正的日常工作主要由司法所管理,居委會和派出所等都會做支持工作。
  而社區矯正人員都需要做哪些日常工作?該工作人員說,這些工作包括讓他們定期做思想彙報、定期到司法所報到以及參加社區安排的公益勞動等,同時,司法所還會對他們進行教育和幫助。
  這些社區矯正人員目前被分為A、B、C三級管理。C類人員需要接受的管理級別最嚴格,他們的思想彙報和登記報告的次數也比A、B兩類人員多。此外,司法所也會主動與這些人進行溝通交流。
  人員流動大 矯正人員定位管理需完善
  挨個撥打自己管理的社區矯正人員的電話號碼,這是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工作內容之一。但這一環節有時會“卡殼”。
  “都半年了,就是不來,我們能怎麼辦?”建國門司法所的工作人員數了數日子,他們想找一位社區矯正人員交流情況,但讓此人來一趟司法所,這可費了勁了。半年來,持續的電話邀約並未換來這人的出現。有時候,這名矯正人員表示自己不在社區附近,有時候則說自己在忙,不管什麼理由,反正就是來司法所不方便。
  這種情況有其客觀原因。建國門司法所的這名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很多社區矯正人員雖然戶口在自己片區內,住處卻因為搬家等變遷而改變。但他們中的很多人並不想告知司法所自己的具體住址。
  這名工作人員介紹,當社區矯正人員表現不佳時,司法所會用扣分來回應,但扣分並沒有多大威懾性,因為並不會根據表現優劣相應地去增減刑期。碰上不配合的社區矯正人員,工作就會增加難度。
  矯正人員融入社會 需加強配套社會待遇
  高警官是派駐在海澱區萬壽路街道司法所的監獄警察。他關註的重點在,這些社會矯正人員在刑期滿後,作為普通公民如何在社會上生存。那時,社區矯正工作會轉為安幫工作,由工作人員對這些人進行安置和幫助,但高警官總覺得自己能幫上的忙太少了。
  目前,萬壽路司法所共有約39名社區矯正人員,這些人除了做定期的思想彙報和報到以外,每個月還有指定的公益勞動時間。這些勞動包括清理小廣告、協助社區張貼公益廣告和相關通知、撿垃圾等。社區矯正人員在勞動中的表現,也會被記錄。這些勞動,其實也是讓社區矯正人員融入社會的一種方式。
  高警官說,社區矯正人員融入社會,還需要配套的政策支持。有的人回歸社會後,已經四五十歲了,很難找到工作。由於申請低保時,是按家庭信息來計算,與父母的信息合算後,這些人往往達不到低保標準。“總不能讓他們天天吃父母的吧。”高警官為幫社區矯正人員申請低保等社會待遇,忙前忙後耗費了大量精力。有時候他自己琢磨,在批准這些人開始社區矯正之前,政府相關部門應該有政策,來保障他們在社會上的生存問題。
  他說,以前區里司法局有一塊資金,專門用於救濟困難的社區矯正人員,現在街道辦事處也會出些錢。但社區矯正人員想回歸社會,這樣總歸不是長久之計。
  社區矯正 民間力量還需加強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目前社區矯正需要完善的社區服務作為配套工作,它不僅需要政府的力量,還需要民間組織和志願者的支持。而我國在社區矯正方面的民間力量不夠。
  徐昕介紹,由於重刑主義傳統根深蒂固,社區發展不成熟,民間組織發育不良,參與社區矯正的民間團體和志願者不多,民眾對社區矯正的認可度和積極性不高等原因,我國社區矯正總體發展水平較低。
  他表示,社區矯正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審判、刑罰執行、社區管理、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和群眾工作等方方面面。目前,可構建由司法行政機關主導、社會團體積极參与的一體化社區矯正工作體系,兼顧對犯罪人的教育改造和幫助服務。司法行政機關實施社區刑罰執行權,對罪犯實施必要的監管。社會團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實現對罪犯的技能培訓和教育幫扶。長遠來看,還應在制度逐漸完善的基礎上制定《社區矯正法》。文/本報記者 孟妍
  最新消息
  上海勞教人員
  全部依法解教
  昨日,上海召開“廢止勞教制度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工作推進會”,專題部署上海廢止勞教制度,推進輕微刑事案件辦理機制,加強輕刑犯教育矯治工作。
  據悉,上海市勞教制度廢止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收教人員已全部依法解教,有關勞教場所和幹警的轉型正在有序推進。
  教育矯治、註重效果是勞教制度廢止後應對輕微刑事犯罪的工作重點。看守所、監獄以及社會矯正機構要根據輕刑犯所特有的刑期短、社會危害相對較小、可輓救度較大等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矯治工作。整理/本報記者 桂田田
  新聞鏈接
  高校“勞教管理系”
  更名“矯正教育系”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位於河北保定的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勞教管理系更名為矯正教育系,北京青年報記者就此聯繫了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矯正教育系主任高瑩教授,高教授解釋說,該系早在今年7月份就已改名。其所授課程為教育學類和社會學類,與勞教並無太多聯繫。之所以以前命名為勞教管理系,高教授稱是因為這個名字能夠更便於學生就業。
  高教授說,目前學科設立上有一個矯正學科群,其包括矯正教育學、矯正心理學和矯正社會學等三部分,學習此專業的學生可以為監獄教育和改造罪犯,戒毒所矯治戒毒人員以及司法所社區矯正提供專業服務。文/本報記者 楊琳  (原標題:勞教轉型須防變相“複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w88wwrbx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